一、婚前安置权益属于共同财产吗
1.通常来讲,婚前安置权益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它往往因特定拆迁政策,还有个人原有房屋等权益而来。要是婚前就确定归属,基于个人婚前财产或身份取得,那就是婚前个人财产。
2.但有特殊情况。婚后安置有变化,像对安置房屋扩建、添附,或用夫妻共同财产付了部分安置费用,这部分婚后共同行为带来的增值或添附,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认定要结合财产来源等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二、婚前安置权益该如何界定共同财产
婚前安置权益的财产界定较复杂。首先看安置依据,若基于一方婚前房产等个人财产进行安置,一般倾向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况,如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对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离婚时另一方有权主张补偿。若因夫妻一方身份获得的安置权益,如基于婚姻关系取得的安置房指标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判断安置权益与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姻关系的关联性。在具体案件中,需结合安置协议、出资情况、房屋来源等综合认定。建议详细梳理相关证据,以便在涉及财产分割时准确维护自身权益。
三、婚前安置权益怎样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安置权益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而定。若婚前安置权益是基于一方个人财产的置换等转化而来,且登记在该方名下,一般仍属于其个人财产。比如,婚前个人房屋拆迁后置换的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
但若安置权益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户籍等因素,比如按人口给予的安置补偿,且有明确份额指向夫妻双方,那相应部分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对安置房屋进行了重大修缮、扩建等,这部分增值及扩建部分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判断该安置权益与婚姻关系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关联程度,依据具体情况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