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根据《民法典》第18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如果父亲作为成年人现在仍健在,那么,他需要独自为其自己的欠债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这笔债务与其他人无关,其他人没有偿还债务的义务。
第二,但是,无论父亲健在或者去世,您母亲可能有还债义务,注意,只是可能,不是必须,这取决于父亲的这笔欠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三,现在的情况是,父亲去世,大概率会留下或多或少的各种遗产。这些遗产可能会在家里人之间分割,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们。根据《民法典》第1161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也就是说,父亲的遗产,应先偿还债务,然后才能进行遗产分割。如果您们拒绝先偿还债务就分割遗产的,债权人可以随时通过民事诉讼,就是向法院打官司等维权途径向获得遗产的继承人们要求偿还债务,您们家里人必须得偿还债务。
第四,综上,我对回复是:一是父亲遗留的这笔债务,家里的具有父亲遗产继承权的人,尤其是母亲,都是有法律上的义务和责任应该积极主动偿还债务的。二是现在的3600数额不大,您们尽快偿还吧。如果不及时偿还,以后会有违约金和利息等不断叠加,以后的金额会变得很大的,您们的损失会更大。
参考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