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债务归男方女方还要承担吗
通常来讲,在离婚协议里约定债务归男方的话,女方一般就不用再去承担了。
不过要是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协议有这样的约定,债权人依然有权利向女方主张权利。
夫妻共同债务得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经营之类的方面。
要是这债务是男方的个人债务,并且女方能够证明没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那女方就可以不承担责任。
总之,不能单单依靠离婚协议来确定女方要不要承担债务,得依据债务的性质以及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
要是有争议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二、离婚协议债务如何确定
离婚协议中确定债务需遵循这些原则。
咱得先把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分清楚。
像夫妻一起生活、共同经营生意之类产生的债务,那就是共同债务,得由夫妻双方一起承担。
而个人债务,是一方自己的行为导致的,比如个人去借款,就由这一方自己来还。
在写离婚协议的时候,一定要详细地把各项债务的具体情况写清楚,比如说债权人是谁、债务金额是多少、债务的性质又是啥。
要是没明确约定一般按照法律规定来,夫妻共同债务就由双方一起还,个人债务就由个人还。
而且,还要注意债务的清偿顺序。
得先拿夫妻共同财产去清偿共同债务,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了,那不足的部分就得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份额。
要是有一方故意隐瞒债务,另一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那天起一年内,是有权请求重新分割财产的。
这样就能更好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离婚协议债务分割有法律效应吗
离婚协议中的债务分割在特定条件下具备法律效力。
其一,该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任何欺诈或胁迫的情况。
这意味着双方在签署协议时,是完全出于自身的想法和决定,没有受到外界的不当影响。
其二,协议内容不能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
就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而言,不能损害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例如,在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时,善意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那么即使离婚协议中有不同约定,善意第三人的权益也应得到保护。
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理所当然应由双方共同偿还。
倘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由一方承担,该方承担完债务后,有权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而若是一方的个人债务,自然就由该方自己承担,无需另一方分担。
总之,离婚协议中的债务分割条款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一定要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如果对具体债务的性质以及分割方式存在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让法律来公正地判定债务的归属和分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