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财产和债务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时财产和债务的分配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
(一)财产分配
1.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但如果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义务,如照料老人、抚育子女等,在分割财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2. 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等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3. 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债务分配
1.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举债一方个人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一方有残疾所欠债务怎么办
如果离婚时一方有残疾且存在所欠债务的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债务性质为夫妻共同债务
1. 即使一方有残疾,夫妻共同债务也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 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残疾一方的实际情况,比如收入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等因素,但这并不意味着残疾一方可以完全免除共同债务的偿还责任。
(二)债务性质为一方个人债务
1. 由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债务偿还责任,与另一方无关。比如一方因个人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或者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2. 如果负债的残疾方确实缺乏偿还能力,债权人可以通过合法的债权保障程序,如在其有财产时申请执行等,但不能要求另一方配偶承担该债务。
三、男方婚内欠债女方不知情怎么处理
如果男方婚内欠债女方不知情,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一)债务性质为男方个人债务
1. 若能证明债务是男方用于个人的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或者是男方在女方不知情情况下单独对外举债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这种债务属于男方个人债务。女方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债权人如果向女方主张还款,女方可以拒绝,并且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2. 在离婚时,法院也不会将男方的个人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而应由男方个人承担偿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