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儿女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时儿女和财产分配规则如下:儿女抚养权:不满两周岁原则上归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父母协议不成的,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财产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等,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此外,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二、离婚时儿女能参与分割财产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儿女不能直接参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儿女并非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但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部分财产赠与子女,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视为一种财产处分行为。若已完成赠与手续,财产归属子女;若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未实际交付,赠与方在交付前可撤销赠与。总之,儿女通常不直接参与离婚财产分割,主要是夫妻间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三、离婚时儿女有没有权利分割财产
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儿女没有权利分割父母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离婚时,财产分割是基于夫妻双方之间的关系进行处理,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等原则。
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父母明确约定将部分财产赠与子女,并且完成了相应的赠与手续,那么这部分财产就属于子女所有,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也就不存在离婚时分割的问题。或者在某些涉及家庭共有财产的复杂情况下,子女可能基于其对家庭共有财产的贡献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参与财产分配的协商,但这并非基于其作为儿女身份直接分割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