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女方给男方的钱还能要回吗
1.通常离婚后女方给男方的钱,若属赠与且已完成,女方无权要回。
因赠与行为一旦完成,即具有一定法律效力,女方不得随意反悔。
2.但若男方有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况,致使女方违背本意给钱,
女方可在法定期间内通过诉讼撤销赠与行为,进而要求男方返还钱款。
3.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对赠与认定严格,需依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构成赠与及有无可撤销情形。
若情况复杂,咨询专业律师能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以保障自身权益。
二、离婚后男方收女方钱不还能走法律途径追回吗
若离婚后男方收女方钱不还,女方能通过法律途径尝试追回。首先要确认款项性质,若为借款,有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事实的证据,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若款项是赠与,一般情况下交付后不能要求返还,但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除外,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等。女方可先与男方协商,协商不成,收集好相关证据,向男方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男方还款。法院判决后,若男方不履行,女方可申请强制执行。
三、离婚后男方给女方的财物能否追回呢
离婚后男方给女方财物能否追回需分情况判断。
若该财物是离婚协议中约定给予女方的,属于赠与性质,且协议合法有效,财物已交付的,一般不能追回。因为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赠与合同履行完毕后通常不可撤销。
但如果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男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追回财物。
另外,若该财物是在受胁迫、欺诈等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给予女方,男方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进而追回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