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偶失踪申请离婚可否受理
配偶失踪,当事人可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准予离婚。
若配偶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之后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若配偶失踪但未被宣告失踪,当事人也能直接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文书,公告期满被告未到庭可缺席判决,但此时缺席判决离婚会更谨慎。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若配偶失踪已满两年,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之后再进行离婚诉讼,能提高离婚诉讼成功率。
2.若失踪未满两年或不想申请宣告失踪,可直接起诉,要配合法院做好公告送达等工作。
二、配偶失踪申请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配偶失踪申请离婚,法院是否判离需分情况。
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法院应准予离婚。但在未宣告失踪时起诉,法院审理时会综合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由于一方失踪无法出庭表达意见,若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不会判离。
若先申请宣告配偶失踪,依据《民事诉讼法》,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宣告其失踪。法院宣告失踪后再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三、配偶失踪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法律上如何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被宣告死亡的,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
若失踪配偶被法院宣告死亡,其与另一方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自动解除。此后,生存的配偶可再婚,其再婚行为受法律保护。
但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的,婚姻关系的判定分情况。若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则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若配偶未再婚且没有书面声明不愿恢复,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在探讨失踪申请离婚受理的问题时,除了关注申请受理的条件和流程,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重要方面。比如,一方被宣告失踪后,财产该如何处理呢?一般来说,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财产代管人需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另外,失踪宣告一旦被撤销,婚姻关系是否会自动恢复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